項目名稱 | 湖南東路(霍里山大道-泰山大道)改造工程前期設計 | ||||||
項目編號 | 皖E0-18-2025-0175001 | ||||||
標段名稱 | 湖南東路(霍里山大道-泰山大道)改造工程前期設計 | ||||||
標段編號 | 皖E0-18-2025-0175001-1 | ||||||
招標人 | 安徽江東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| ||||||
項目統(tǒng)一代碼 | 2505-340500-04-01-403666 | ||||||
最高限價 | 4540000.00元 | ||||||
代理機構 | 馬鞍山市興馬項目咨詢有限公司 | ||||||
代理機構地址和聯(lián)系方式 | 馬鞍山市雨山區(qū)印山東路2009號(印山東路與湖東中路交叉口)匯通大廈附樓五樓何軍0555-5200922 | ||||||
招標方式 | 公開招標 | 評標辦法 | 綜合評分法 | ||||
開標時間 | 2025/6/17 9:00:00 | 計劃工期 | 總服務期為45日歷天。簽訂合同后10日歷天內完成規(guī)劃方案設計;規(guī)劃方案設計通過審查后10日歷天內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、初步設計及概算編制等工作;初步設計及概算通過審查后25日歷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工作(含按工程量清單計價規(guī)范編制工程量清單和施工圖預算)(圖紙審查及文件審批均不在上述服務期內) | ||||
被否決的投標人名稱 | 詳見附件 | 被否決的依據(jù)和原因 | 詳見附件 | ||||
第一中標候選人 | 名稱 | 聯(lián)合體牽頭人:合肥市規(guī)劃設計研究院聯(lián)合體成員:中國有色金屬工業(yè)西安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| |||||
響應招標文件的資格能力 | 設計資質:具備市政行業(yè)(同時具備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和橋梁工程)專業(yè)設計甲級資質勘察資質:具備工程勘察綜合資質甲級 | 投標工期 | 響應招標文件要求 | ||||
地址 | 聯(lián)合體牽頭人:安徽省合肥市五河路217號聯(lián)合體成員:陜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區(qū)西影路46號 | ||||||
投標價(元) /費率(%) | 3459480.00 | ||||||
項目負責人 | 尹凱 | 資格證書名稱及編號 | 市政工程相關專業(yè)高級工程師 | ||||
ZG(14)93436912 | |||||||
技術負責人 |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無技術負責人要求 | 質量標準 | 響應招標文件要求 | ||||
項目負責人獲獎 |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項目負責人獲獎要求:無 | ||||||
項目負責人業(yè)績 |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項目負責人業(yè)績要求:無 | ||||||
技術負責人獲獎 |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技術負責人獲獎要求:無 | ||||||
技術負責人業(yè)績 |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技術負責人業(yè)績要求:無 | ||||||
企業(yè)獲獎 |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企業(yè)獲獎要求:無 | ||||||
企業(yè)業(yè)績 |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企業(yè)業(yè)績要求:無 | ||||||
第二中標候選人 | 名稱 | 聯(lián)合體牽頭人:蘇邑設計集團有限公司聯(lián)合體成員:江蘇南京地質工程勘察院 | |||||
響應招標文件的資格能力 | 設計資質:具備市政行業(yè)(燃氣工程、軌道交通工程除外)設計甲級資質勘察資質:具備工程勘察綜合資質甲級 | 投標工期 | 響應招標文件要求 | ||||
地址 | 聯(lián)合體牽頭人:南京市雨花臺區(qū)安德門大街42號二至六層聯(lián)合體成員:南京市雨花臺區(qū)汕坊橋賈東村105號 | ||||||
投標價(元) /費率(%) | 3268800.00 | ||||||
項目負責人 | 馮學俊 | 資格證書名稱及編號 | 市政工程相關專業(yè)高級工程師 | ||||
202120700319 | |||||||
技術負責人 |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無技術負責人要求 | 質量標準 | 響應招標文件要求 | ||||
項目負責人獲獎 |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項目負責人獲獎要求:無 | ||||||
項目負責人業(yè)績 |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項目負責人業(yè)績要求:無 | ||||||
技術負責人獲獎 |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技術負責人獲獎要求:無 | ||||||
技術負責人業(yè)績 |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技術負責人業(yè)績要求:無 | ||||||
企業(yè)獲獎 |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企業(yè)獲獎要求:無 | ||||||
企業(yè)業(yè)績 |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企業(yè)業(yè)績要求:無 | ||||||
公示時間 | 公示發(fā)布次日起3日(如公示第三日為雙休日或節(jié)假日,則順延至雙休日或節(jié)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) | ||||||
提出異議和投訴的渠道和方式 | 1、若投標人對公示中的結果有異議,可在公示期內提出,提出方式(線上或線下)見招標文件(受理異議的聯(lián)系人及聯(lián)系方式:呂梁;0555-5200960)。如以書面形式提出的,應在工作時間(上午8:00-12:00,下午2:30-5:30,雙休日、節(jié)假日休息)向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提出。2、若投標人對異議處理意見有異議,可在規(guī)定時間內向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監(jiān)督管理局市場監(jiān)督科提出投訴(提出方式見招標文件)。聯(lián)系人:馬工,聯(lián)系電話:0555-5200185。3、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》等法律法規(guī),現(xiàn)將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(一)異議應實名提出,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:(1)異議人的名稱、地址、有效聯(lián)系方式;(2)項目名稱、項目編號、標段號(如有);(3)被異議人名稱;(4)具體的異議事項、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;(5)明確的請求及主張;(6)提起異議的日期。如以書面形式提出的異議的,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授權委托書原件)簽字并加蓋公章。異議人需要修改、補充異議材料的,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。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1、提起異議的主體不符合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;2、提起異議的時間超過規(guī)定時限的;3、異議材料不完整的;4、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、難以查證的;5、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異議,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;6、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、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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